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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傷害案取保候審好久

故意傷害案取保候審好久
律師解析:最長不超過十二個月。
1、故意傷害案取保候審的時間最長不會超過十二個月。
2、在取保候審期間,案件的偵查、起訴和審理在沒有特殊情況下不應被中斷。
3、對於發現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取保候審期限屆滿的,應當及時解除取保候審。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九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監視居住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在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間,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偵查、起訴和審理。對於發現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限屆滿的,應當及時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應當及時通知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人和有關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