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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審後還會不會判實刑

取保候審是一種強制措施,與判不判實刑沒有關係。公檢法等司法機關為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跑,責令犯罪嫌疑人提供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並出具保證書,對犯罪嫌疑人不予羈押或暫時解除羈押。取保候審只適用於犯罪輕微可能判處較輕刑的犯罪嫌疑人。
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一條: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一)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
(二)住址、工作單位和聯繫方式發生變動的,在二十四小時以內向執行機關報告;
(三)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
(五)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可以根據案件情況,責令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項或者多項規定:
(一)不得進入特定的場所;
(二)不得與特定的人員會見或者通信;
(三)不得從事特定的活動;
(四)將護照等出入境證件、駕駛證件交執行機關保存。

取保候審後還會不會判實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