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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是不能申請取保候審

在對刑事案件偵查起訴的過程中,如果符合條件的話,那嫌疑人、被告人是可以委託律師申請取保候審,此時就可以暫時不用被羈押在看守所。但也要注意,其中有一些人是不可以申請取保候審的。那到底法律中規定哪些人不能申請取保候審呢?請一起在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哪些人是不能申請取保候審

一、哪些人不能申請取保候審

有下列情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則應作出禁止性規定,一般情況下不得取保候審:

(1)可能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以上刑罰的;

(2)累犯、慣犯或同類前科的重犯;

(3)流竄作案的;

(4)曾被取保候審而有逃避或其他妨礙刑事訴訟行為的;

(5)可能對被害人、證人、鑑定人及其近親屬的人身或財產進行侵害的;

(6)可能逃跑、自殺或者進行其他犯罪活動的;

(7)一人犯有數罪的;

(8)住址或者身份不明的;

(9)其他有礙偵查、起訴、審判情況的。

二、禁止取保候審的情形有哪些

根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七十八條規定,對累犯,犯罪集團的主犯,以自傷、自殘辦法逃避偵查的犯罪嫌疑人,嚴重暴力犯罪以及其他嚴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審,但犯罪嫌疑人具有本規定第七十七條第一款第三項、第四項規定情形的除外。

第七十七條第一款第三項為: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第七十七條第一款第四項為: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繼續偵查的。

根據《高檢規則》第三十八條 人民檢察院對於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質惡劣、情節嚴重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審。

對於公檢法三機關來説,其實都是有權決定是否批准取保候審的,如果嫌疑人、被告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話,那此時就是不能申請取保候審的。而一般情況下其實都是委託專業的律師來申請取保候審,此時需要提供保證,就包括了交納保證金和提供保證人。要是你在這方面還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的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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