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檢察院37天不批捕不放人嗎?
如果檢察院37天不批捕不放人嗎?
刑事拘留,拘留的對象是現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現行犯是指正在實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證據證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
人民法院沒有刑事拘留權。法院擁有司法拘留的決定權,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 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偽造、毀滅重要證據,妨礙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
2.以暴力、威脅、賄買方法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指使、賄買、脅迫他人作偽證的;
3.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已被查封、扣押的財產,或者已被清點並責令其保管的財產,轉移已被凍結的財產的;
4.對司法工作人員、訴訟參加人、證人、翻譯人員、鑑定人、勘驗人、協助執行的人,進行侮辱、誹謗、誣陷、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5.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方法阻礙司法工作人員執行職務的;
6.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的。除以上情形之外,在法院庭審過程中衝擊法庭的,或者有其他妨礙訴訟進行的行為,情節嚴重的,法院可以決定對其予以1000元以下的處罰,或者處以15日以下的拘留。
不論何種拘留,均由公安機關執行不管是公安機關決定的拘留,人民檢察院決定的拘留,還是人民法院決定的司法拘留都一律由公安機關執行。
擴展資料:
刑事拘留又稱先行拘留,是公安機關對於罪該逮捕的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在法定的緊急情況下,暫時剝奪其人身自由,收押於看守所監管的一種強制措施。
1.拘留權屬於公安機關,不屬於警察個人。
拘留是剝奪公民人身自由的行為,必須嚴格控制。辦案警察和派出所沒有拘留權。只有縣級以上公安局才有拘留權。《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規定: “公安機關拘留人的時候,必須出示拘留證。”
拘留證上要有公安局的公章和公安局負責人(公安局長或者主管副局長)的簽字。
警察個人無權決定拘留任何公民。
其他政府機關也無權拘留任何公民。
刑事拘留是在緊急情況下采取的強制措施,一般説檢察院、法院用不到,因此檢察院和法院也沒有拘留權。特殊情況下,檢察院、法院認為必要採取拘留時,應當提請公安機關行使居留權。
2.刑事拘留的對象必須的罪該逮捕的人。
拘留是為逮捕做準備的,對輕微犯罪不夠逮捕條件的現行犯和嫌疑人不能採取刑事拘留措施。
對不構成犯罪的違法人員不能採取刑事拘留措施。
對證人不能採取拘留措施。
公安機關在對犯罪嫌疑人進行拘留之後,必須馬上向檢察院提出批捕申請,一般檢察院在最快在7日內下達批捕書,最長在37天內下達批捕書,如果在最長拘留區內檢察院未向公安機關下達批捕書的話,那麼公安機關必須馬上將犯罪嫌疑人進行釋放。
-
逮捕法庭可批准嗎
律師解答:可以。律師解析:法院可以批准逮捕。法院批准逮捕的情況包括:1.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訴案件,認為需要逮捕被告人時,由辦案人員提交法院院長決定;2.檢察機關提起公訴時未予逮捕的被告人,人民法院認為符合逮捕條件應予逮捕的,也可以決定逮捕。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
-
涉嫌詐騙拘留後轉逮捕怎麼辦
律師解析:刑事拘留轉為逮捕後一般會接着判處刑罰。1、刑拘後被批捕與最終是否會被法院判處刑事處罰沒有必然聯繫;2、因為中間還有一個審查起訴的程序,在這個程序中,可能會出現法定不起訴、證據不足不起訴、酌定不起訴的三種結果。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
-
17歲刑事拘留一般多少天?
律師解答:不超過三十七天。律師解析:十七歲刑事拘留不超過三十七天。一、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二、在特殊情況下,提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三、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
-
派出所無緣無故拘留怎麼辦
律師解析:1、相對人對公安機關行政拘留的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2、被刑事拘留的人對公安機關的決定不服的,按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只能向公安機關提出異議,公安機關如果認為採取刑事拘留的強制措施不當的,應當作出或者變更強制措施的決定。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