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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犯人關押可以單獨執行嗎?

一、精神病犯人關押可以單獨執行嗎?

精神病犯人關押可以單獨執行嗎?

先關押,然後做鑑定,鑑定結果為精神病的,釋放。執行機關要在指定的專業精神病院對病犯進行精神病會診鑑定,達到保外就醫程度的可以辦理保外就醫,達不到的,但是具有一定程度的精神病,需要送到專門的病犯監獄進行關押治療,再輕微點的可調到本監獄的病犯監區關押。間歇性在未發作期間犯罪的應當關押,並負刑事責任。在認定精神病人犯罪是否免責時,還要視乎精神病人是否在發病時期內實施犯罪行為,精神病人的精神狀況及其行為能力、責任能力也要請有資質的鑑定機構評定,並非精神病人犯罪就免責。對於精神病人犯罪,針對不同的情況,則有不同的判決。

二、精神病人是否承擔刑事責任?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序鑑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責令他的家屬或者監護人嚴加看管和醫療;在必要的時候,由強制醫療。

間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時候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三、監獄如何對犯罪分子收監?

監獄對被人民法院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無期徒刑、有期徒刑,並且剩餘刑期在三個月以上的罪犯執行刑罰。監獄對交付執行刑罰的罪犯進行身體檢查。

無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有嚴重疾病需要保外就醫或者是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監獄可以暫不收監。對於暫不收監的罪犯,應當由交付執行的人民法院決定暫予監外執行。對其中暫予監外執行有社會危險性的,應當收監。

暫予監外執行的罪犯,由居住地司法行政機關執行刑罰。前款所列暫不收監的情形消失後,原判刑期尚未執行完畢的罪犯,由原批准機關送交監獄收監。

綜上所述,精神病人犯罪被判決有罪的,監獄方面視情況決定關押的辦法,如果情況比較嚴重,精神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可以單獨關押,防止其危害他人。對於精神病人發生刑事犯罪,應當先進行司法鑑定,明確其精神病的狀態來確定是否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