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竊批捕後案子到哪了?
一、盜竊批捕後案子到哪了?
盜竊批捕後案子到檢察機關,盜竊案件正常公安機關批捕後向檢察院移送卷宗。正常情況下是盜竊罪犯罪嫌疑人歸案後,依據法定程序是檢察院審查之後向法院起訴,然後法院會依據檢察院公訴意見,結合犯罪事實進行審判對犯罪嫌疑人進行定罪量刑,之後就是對犯罪嫌疑人進行判決了。
二、盜竊逮捕後一定會判刑嗎
是不是被判刑是有法院來認定,也就是説沒有法院的判決任何機關不能定誰誰有罪,逮捕只是公安機關在偵查案件過程中採取的一種手段,但是在我國被逮捕後就失去了人生自由,被關押了起來,如果將來人有釋放了,認為不構成犯罪,那麼公安機關和檢察院等於是辦理了錯案,要追究責任的,所以被逮捕後一般情況下都是要被判刑的。建議委託律師提供法律幫助,進行辯護,爭取從輕或減輕處罰。
三、逮捕後可以取保候審嗎
逮捕以後取保候審難度相對加大,但並非不可能,即使公安階段沒有成功,到檢察院起訴科時仍然可以積極爭取取保候審。如果表現良好、後果不嚴重的話,即使未能取保候審,也可以在法院階段努力爭取緩刑。當然,在依法的範圍內,法律上的操作方法,還是講究一定技巧的。
盜竊取保候審的條件
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刑較輕,沒有必要逮捕,但有可能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及其他妨礙訴訟順利進行的,應當採用取保候審
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行較重,但在採取取保候審時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且沒有逮捕必要時,應當採用取保候審
3、應當逮捕,但患有嚴重疾病,不宜羈押的,諸如因患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可以取保候審
4、依法應當逮捕,但正在懷孕或者哺乳自己嬰兒的。具有此種情形,在逮捕前發現的,就不能決定逮捕;在逮捕後發現的,則應變更強制措施,改用取保候審方法
日常生活當中,盜竊罪在我們國家所進行的一個處理的流程的話,就是由當事人或者是公安機關介入相關的調查,收集相應的證據,並且詢問當事人,在相關的材料都收集完畢之後,就會將所有的安全材料都移送給檢察機關來進行進一步的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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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機關提起公訴時限是怎樣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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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刑拘六天放出來是不是就沒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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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逮捕到審判最快一般要多長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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