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捕後退回公安是什麼意思
批捕後退回公安是什麼意思
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對於需要補充偵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也可以自行偵查。
對於補充偵查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補充偵查完畢。補充偵查以二次為限。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檢察院後,人民檢察院重新計算審查起訴期限。
對於二次補充偵查的案件,人民檢察院仍然認為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作出不起訴的決定。
批捕後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可以取保嗎
如果滿足取保候審條件的,批捕後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可以取保
如何辦理取保候審
偵查、檢察、審判機關對於符合取保候審條件的: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依法作出取保候審的決定,並決定是人保、財產保,還是人保與財產保並用。
對於人保,取保候審申請人必須提出保證人,保證人符合《刑事訴訟法》第54條規定的,經司法機關批准,由保證人和被擔保人(即被取保候審人)出具保證書,保證人保證履行《刑事訴訟法》第55條的規定;被保證人保證遵守《刑事訴訟法》第56條的規定。取保候審人的人保手續即告終結。
對於財產保,司法機關對符合取保候審條件的,可以責令被取保候審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監護人出具由司示機關確定的一定數額的保證金,取保候審的財產保手續即告終結。被取保候審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最長不超過12個月,具體時間由司法機關決定),如果被取保候審人不違犯《刑事訴訟法》第56條的規定,司法機關不退還保證金,將其上繳國庫;根據不同情況,司法機關可以責令當事人重新辦理取保手續,也可以轉變為監視居住、逮捕等強制措施。
對於人保與財產保並用,即將上述人保、財產保的手續同時辦理,並得到司法機關的認可,其取保候審手續即告終結。
什麼是補充偵查
補充偵查,是指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偵查工作的基礎上,對案件中的部分事實情況作進一步調查、補充證據的一種訴訟活動。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68條、第140條和第165條的規定,補充偵查在程序上有三種,即審查批捕階段的補充偵查、審查起訴階段的補充偵查和法庭審理階段的補充偵查。關於審查批捕階段的補充偵查,《刑事訴訟法》第68條規定,人民檢察院對於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的案件進行審查後,對於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檢察院應當説明理由,需要補充偵查的,應當同時通知公安機關。但六機關《規定》第27條對《刑事訴訟法》第68條的解釋為人民檢察院審查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的案件,應當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對報請批准逮捕的案件不另行偵查”。
主要符合取保候審的條件,都是可以進行取保候審的,補充偵察就可以自己進行偵察,情況比較複雜的也是可以讓公安機關進行協助偵察。補充偵查只可以進行兩次,且補充偵察是有一定的時間期限的,不可以超過規定的時間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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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犯罪被拘留是有證據了嗎
律師解答:不一定。律師解析:涉嫌犯罪不一定是有證據了,但是大部分情況下都是掌握了一定的犯罪證據,或者是有有關被害人或者是證人的供述,如果被公安或者檢察院拘留,肯定是掌握了一定的證據,不過在沒有得到法院判決書之前,都是犯罪嫌疑人,都可以用涉嫌二字,公安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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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歲刑事拘留一般多少天?
律師解答:不超過三十七天。律師解析:十七歲刑事拘留不超過三十七天。一、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二、在特殊情況下,提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三、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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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了開設賭博罪關多久判刑
律師解答:一般是三個月左右。律師解析:涉嫌賭博罪從刑事拘留到最後的判刑,一般是三個月左右。刑事拘留到判刑期間經過以下階段:1、要進行偵查,偵查的期限不固定,一般來説,偵查羈押期限一般不超過兩個月;2、偵查結束後,由檢察院審查起訴,審查起訴期限一般為一個月內。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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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刑事拘留了幾天通知家屬?
律師解答:24小時內。律師解析:被拘留後,公安機關應在24小時內通知家屬。法律規定,除無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通知可能有礙偵查的情形以外,應當在拘留後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有礙偵查的情形消失以後,應當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