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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和拘留所關押形式有什麼區別?

一、看守所和拘留所關押形式有什麼區別?

看守所和拘留所關押形式有什麼區別?

看守所和拘留所關押形式沒有區別,行政拘留的,一個違法行為的處罰,最長期限是15天;二個以上違法行為實行並罰的,最長不超過20天;刑事拘留的,正常期限是14天,最長期限是37天。如果檢察機關批准逮捕的,則繼續羈押在看守所。

二、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的區別是什麼

1、刑事拘留的目的是限制違法人的自由,使刑事訴訟能夠順利,完整的進行下去,其本身是不代表懲罰性的,也就是説這些拘留期限是不會計算在之後量刑之間的。而行政拘留則是一種治安管理的措施,本身的目的就是為了拘留違法人,具有懲罰性,使之受到一定的教育。

2、面對的對象不同。刑事拘留所面對的對象是對一些違法了相關刑法法律的嫌疑人,他們的行為是屬於犯罪行為。而行政拘留所要面對的對象就是一些違法人員,其本身只是違法了治安管理的條例,只是屬於違法行為而不是犯罪行為。

3、二者的依據不同。刑事拘留所根據的相關法律是刑事方面的法律法規,而行政拘留所根據的是相關法律則是法律是一些治安管理法之類的行政法律。第四是拘留的期限是不同的,雖然一般只相差一天而已。刑事拘留的期限是不得超過兩週也就是14天,而對於一些特定的犯罪嫌疑人來説,最長的拘留期限則是不得超過37天。而行政拘留的拘留期限則是不得超過15天。

4、關於親屬的探望問題,兩種拘留方式的相關規定也是不同的。對於行政拘留的一般違法人來説,只要在人家規定的時間段內,辦理好了相關的探視手續後,經過審核之後是允許人們去探望的。但是對於刑事拘留的人來講,在拘留期間,除非出現一些特殊的情況,比如嫌疑人的身體出現重大的身體健康問題,才會准許探望,否則是一律不準探望的。

5、處罰雙方的管理機構是不一樣的。對於行政拘留的人來説,只要當地公安機關就可以決定在哪拘留違法人,拘留多長時間。而對於刑事拘留的人來講,則需要當地的檢察機關和公安局共同討論之後才可以決定。

被看守所和拘留所關押的區別還是比較大的,只被看守所關押,説明犯罪情形不是十分的嚴重,對於實施了犯罪行為,並且司法機關已經掌握了該主體犯罪證據的,會被拘留所關押,但是關押的時間不會太長,這是由於人民法院會批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