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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最長時間是多少?

刑事拘留最長時間是多少?刑事拘留一般為14天,最長為37天,除非被批捕,否則超過這個時間就不能再拘留了。很多時候家屬會想把人先保出來,那麼在刑事拘留期間能辦取保候審嗎?我們一起來看看相關介紹吧。

刑事拘留最長時間是多少?

一、刑事拘留最長時間是多少

1、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2、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3、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七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並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二、刑事拘留期間能辦取保候審嗎

1、可能判處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確有悔罪表現的可取保候審。

2、保證人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與本案無牽連; (二)有能力履行保證義務; (三)享有政治權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四)有固定的住處和收入。

3、家屬只要符合保證人條件,就可以擔保。

取保候審能否批准也要根據當事人的具體情況才能確定,很多時候家屬根本就不知道當事人是犯了什麼事,這種情況下有必要委託專業的刑事律師會見當事人,瞭解案情,然後根據具體情況提出取保申請,做相應的辯護準備,只有這樣才能更好的維護當事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