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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強姦罪量刑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鄭州強姦罪量刑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關於強姦罪的量刑標準問題,雖然是由法律統一進行規定的,但各地區高級人民法院可以結合當地的實際情況,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做出量刑標準的細化規定。今天,我們就主要來看看鄭州市強姦罪量刑標準的細化規定是怎樣的。

1.法定刑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的量刑起點和基準刑

強姦婦女一人的,在三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姦淫幼女一人的,在四至七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根據強姦或者姦淫幼女的人數、致人傷害後果等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相應的刑罰量:

(1)強姦婦女或者姦淫幼女二人,增加二至三年刑期;

(2)強姦或者姦淫幼女造成被害人輕微傷的,每增加輕微傷一人,增加六個月以下刑期;

(3)強姦或者姦淫幼女造成被害人輕傷的,每增加輕傷一人,增加一至二年刑期;

(4)其他可以增加刑罰量的情形。

2.法定刑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幅度的量刑起點和基準刑

犯強姦罪,具有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規定的五種法定情節之一的,除依法應當判處無期徒刑以上刑罰的以外,在十至十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根據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情節惡劣程度、強姦人數、致人傷害後果等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相應的刑罰量:

(1)強姦婦女或者姦淫幼女三人以上,每增加一人,增加二至三年刑期;

(2)每增加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規定的五種情形之一的,增加二至三年刑期;

(3)每增加輕微傷一人,增加六個月以下刑期;

(4)每增加輕傷一人,增加一至二年刑期;

(5)每增加重傷一人,增加二至三年刑期;

(6)造成被害人六級至三級殘疾的,每增加一級殘疾,增加一至二年刑期;造成被害人二級至一級殘疾的,每增加一級殘疾,增加二至三年刑期;

(7)其他可以增加刑罰量的情形。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從重處罰,但同時具有兩種以上情形的,累計不得超過基準刑的100%:

(1)對同一婦女強姦或者對同一幼女實施姦淫多次的,增加基準刑的30%以下;輪姦多次的,增加基準刑的40%以下;

(2)攜帶凶器或者採取非法拘禁、捆綁、侮辱、虐待等方式作案的,增加基準刑的20%以下;

(3)利用教養、監護、職務關係實施強姦的,增加基準刑的20%以下;

(4)其他可以從重處罰的情形。

4.強姦未成年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基準刑的40%以下,但同時具有兩種以上情形的,累計不得超過基準刑的100%:

(1)對未成年人負有特殊職責的人員、與未成年人有共同家庭生活關係的人員、國家工作人員或者冒充國家工作人員,實施強姦犯罪的;

(2)進入未成年人住所、學生集體宿舍實施強姦犯罪的;

(3)採取暴力、脅迫、麻醉等強制手段實施姦淫幼女犯罪的;

(4)對不滿十二週歲的女童、農村留守女童、嚴重殘疾或者精神智力發育遲滯的未成年人實施強姦犯罪的;

(5))其他可以從重處罰的情形。

強姦犯罪的暴力程度是大家有目共睹的,因此在實踐中往往也會對被害女性的人身造成一定的損傷。此時犯罪分子當然還要對被害女性進行相應的民事賠償。希望本站小編整理的鄭州市強姦罪量刑標準的細化規定,能夠幫助你進一步瞭解相關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