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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強姦罪量刑標準細化規定是怎樣的

杭州強姦罪量刑標準細化規定是怎樣的

不同的刑事犯罪侵犯的法益可能不同,而具體在進行處罰時,量刑標準也不太一樣。對於強姦罪而言,其侵犯的法益是女性的性自由權。那麼你知道在杭州地區對強姦罪量刑標準是如何細化規定的嗎?詳細內容請閲讀下文了解。

1. 構成強姦罪的,可以根據下列不同情形在相應的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1)強姦婦女一人的,可以在三年六個月至四年六個月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姦淫幼女一人的,可以在四年六個月至六年六個月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情節惡劣的;強姦婦女姦淫幼女三人以上的;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姦婦女的;二人以上輪姦婦女的;強姦致被害人重傷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依法應當判處無期徒刑以上刑罰的除外。

2. 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可以根據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情節惡劣程度、強姦人數、致人傷害後果等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

(1)被強姦人數每增加一人的,增加二年至三年刑期;

(2)每增加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第三款規定的情形之一的,增加二年至三年刑期;

(3)每造成一人輕微傷的,增加三個月至九個月刑期;

(4)每造成一人輕傷的,增加一年至二年刑期;

(5)每增加一人重傷的,增加二年至三年刑期;

(6)其他可以增加刑罰量的情形。

強姦多人多次的,以強姦人數作為增加刑罰量的事實,強姦次數作為調節基準刑的量刑情節。

3. 有下列情節之一的,可以從重處罰:

(1)對同一被害人強姦二次以上的,增加基準刑的30%以下;

(2)輪姦二次以上的,增加基準刑的40%以下;

(3)攜帶凶器或者採取非法拘禁、捆綁、侮辱、虐待等方式作案的,增加基準刑的20%以下;

(4)利用教養、監護、職務關係實施強姦的,增加基準刑的20%以下;

(5)其他可以從重處罰的情形。

4. 強姦未成年人,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基準刑的40%以下:

(1)對未成年人負有特殊職責的人員、與未成年人有共同家庭生活關係的人員、國家工作人員或者冒充國家工作人員,實施強姦犯罪的;

(2)進入未成年人住所、學生集體宿舍實施強姦犯罪的;

(3)採取暴力、脅迫、麻醉等強制手段實施姦淫幼女犯罪的;

(4)對不滿十二週歲的兒童、農村留守兒童、嚴重殘疾或者精神智力發育遲滯的未成年人,實施強姦犯罪的;

(5)其他可以從重處罰的情形。

在強姦罪的犯罪對象中主要是女性,包括了婦女與幼女。而針對不同的犯罪對象,對行為人的處罰也不同。以上就是今天的全部內容,要是你對此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在線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