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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涉嫌強姦罪怎麼定罪

一、未成年涉嫌強姦罪怎麼定罪?

未成年涉嫌強姦罪怎麼定罪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涉嫌強姦罪,是按照強姦罪定罪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七條

已滿十六週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二週歲不滿十四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惡劣,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追訴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對依照前三款規定追究刑事責任的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因不滿十六週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依法進行專門矯治教育。

二、強姦罪的判刑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姦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姦論,從重處罰。

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情節惡劣的;

(二)強姦婦女、姦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姦婦女、姦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輪姦的;

(五)姦淫不滿十週歲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傷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

在司法實踐中,犯罪嫌疑人使用脅迫、暴力等方式,讓受害人在不能反抗,不敢反抗等情形下與之發生性關係的,就要按照強姦罪定罪,特別要注意的是,賣淫嫖娼案件中,嫖客和不滿14週歲的幼女發生性關係的,也構成強姦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