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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詐騙立案管轄地的範圍是哪裏

信用卡詐騙立案管轄地的範圍是哪裏

隨着技術的發展,出現了許許多多科技設備,在支付方面,也有了創新,人們不再是隻用貨幣面對面交易,比如信用卡。信用卡的推廣大大便捷了什麼的日常生活,可是,有這樣一部分小人,利用有關的漏洞進行詐騙。信用卡詐騙案越來越多,那麼,信用卡詐騙立案管轄地的範圍包括哪裏?

一、信用卡詐騙立案管轄地的範圍是哪裏

信用卡詐騙罪在案發地公安局立案偵查。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信用卡詐騙犯罪管轄有關問題的通知》的規定,對以竊取、收買等手段非法獲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資料後在異地使用的信用卡詐騙犯罪案件,持卡人信用卡申領地的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可以依法立案偵查、起訴、審判。

二、信用卡詐騙立案標準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

1、使用偽造的信用卡、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作廢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在5000元以上的行為。

(1)數額較大:在五千元以上不滿五萬元

(2)數額巨大:在五萬元以上不滿五十萬元

(3)數額特別巨大:在五十萬元以上

2、惡意透支,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

(1)數額較大:在五萬元以上不滿五十萬元

(2)數額巨大:在五十萬元以上不滿五百萬元

(3)數額特別巨大:在五百萬元以上的。

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並且經發卡銀行兩次催收後超過3個月仍不歸還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惡意透支”。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無論犯人是身處何方,他都必將受到法律的制裁。那些有小聰明心思卻總是不放在正道上的人想過利用漏洞來謀取不義之財,最終是不會成功。君子愛財,取之有道,賺錢的方法千千萬萬,何必為了一時之財走上不歸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