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詐騙案的追款方法是怎樣的

一、詐騙案的追款方法是怎樣的?

詐騙案的追款方法是怎樣的

詐騙案的追款方法是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會依法追贓,受害人也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一百四十八條偵查、審查起訴期間,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人提出賠償要求,經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調解,當事人雙方已經達成協議並全部履行,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又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有證據證明調解違反自願、合法原則的除外。

第一百四十九條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在七日內決定是否立案。符合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九條以及本解釋有關規定的,應當受理;不符合的,裁定不予受理。

二、詐騙罪的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狀怎麼寫?

1、首部應當寫明:

(1)文書名稱,即“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

(2)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職業或者工作單位和職務、住址。

2、正文應當寫明:

(1)訴訟請求;

(2)事實與理由;

(3)證明損失的證據等。

訴訟請求,應當寫明請求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賠償的項目和具體數額。事實,應當寫明因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的犯罪行為給被害人、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造成實際經濟損失的情況。理由,應當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寫明為什麼應當電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承擔民事責任。證明損失的證據,應當一一列明名稱、種類及來源。

3、尾部應當寫明:

(1)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稱;

(2)附帶民事起訴狀的份數;

(3)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簽名或者蓋章;

(4)具狀時間。

司法實踐中,部分詐騙案件中的受害人沒有選擇正確的維權方式,上當受騙以後在網上搜尋追款方法,然後又被詐騙,這種案例屢見不鮮,報案以後公安機關會依法追繳贓款的,贓款被犯罪嫌疑人揮霍的,受害人不能要求公安機關承擔賠償責任。

標籤:追款 詐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