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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詐騙罪會連累配偶嗎

信用卡詐騙罪會連累配偶嗎

現在我國經濟的發展還不錯,如今每個人只要符合條件都可以辦理信用卡,而且信用卡已經融入了我們的生活當中。但是現在用卡給大家帶來便利的同時,很有可能會出現信用卡詐騙案件,那麼信用卡詐騙罪會連累配偶嗎?下面小編就將結合有關法律知識給大傢俱體講解一下。

一、信用卡詐騙罪會連累配偶嗎

信用卡詐騙罪,很有可能會連累配偶。

首先,明知沒有還款能力還惡意消費的,可能構成信用卡詐騙罪,由持卡人承擔責任;

第二,銀行可以要求持卡人承擔民事上的還款義務,如果消費是用於家庭共同生活的,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可以要求你的配偶承擔連帶責任。

二、犯了信用卡詐騙罪會受到什麼樣的處罰?

按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1、使用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的;

2、使用作廢的信用卡的;

3、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4、惡意透支的。

三、信用卡詐騙罪的構成要件包括哪些?

1、本罪侵犯的客體是信用卡管理制度和公私財產所有權。

2、本罪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採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利用信用卡騙取公私財物的行為。

3、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自然人可成為本罪的犯罪主體。

4、本罪的主觀方面是故意,而且是直接故意,行為人主觀上還必須具有非法佔有公私財物的目的。間接故意和過失犯罪不能構成本罪。在此應指出的是,在信用卡詐騙罪的各種行為中,行為人因行為不同,其犯罪故意 也各有其特定內容而不盡相同。例如,使用偽造的信用卡和使用作廢的信用卡進行詐騙犯罪的,行為人主觀上必須明知是偽造或者作廢的信用卡,否則,不能構成本罪。在信用卡透支的情況下,區分善意透支與惡意透支,也應當從行為人的故意內容來分析,如果行為人有非法佔有他人財物的故意,則是惡意透支,反之,則是善意透支。

從本文所講解的法律知識來看,對於信用卡詐騙罪會連累配偶嗎這一問題,我們可以知道信用卡詐騙罪很有可能會連累到自己的配偶。如果是持卡人明知自己沒有能力償還信用卡透支的資金,而去惡意的刷卡進行消費這將構成信用卡詐騙罪,將由持卡人承擔責任。如果信用卡消費用於家庭共同生活,可要求配偶承擔連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