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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詐騙罪報案材料要提供哪些

一、合同詐騙罪報案材料要提供哪些

合同詐騙罪報案材料要提供哪些

1、所簽訂的合同(協議)。

2、行為人簽訂合同的虛構單位,冒用他人名義的相關依據。如:留下的印章、假名片、假工作證、假營業執照,假公章等。

3、已經履行小額合同、部分合同的,應當提供已履行合同的材料。

4、收受受害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擔保財產後逃匿的,請儘量提供逃匿的依據。如關閉交通工具,搬遷住所等證明材料等。

5、提供行為人其他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依據。如:留下的書寫工具、假身份證、刊登虛假廣告的報刊、雜誌等。

6、行為人的身份證明材料,也請儘量提供。

二、企業如何防範合同詐騙罪?

合同詐騙作為一種常見經濟犯罪,往往會給受害方帶來巨大的困難,部分中小企業甚至因此一蹶不振,資金鍊斷裂,最終難逃破產厄運。因此,企業應當將防止合同詐騙作為第一要務。

(1)企業家本身以及企業高層領導應當注意自身建設,切勿因貪圖利益而輕信對方。

在簽訂合同,尤其是較大 款項的合同時應儘量謹慎對待,不可輕信對方的一面之詞。有時甚至業務員在收受“回扣”、“紅包”後會極力促成該筆業務,因此企業管理人員在簽訂合同時務必不可急躁,應在全方面的瞭解對方後再進行簽約。

(2)建立健全的合同管理制度。

企業管理人員往往並不能參與每一次合同的簽訂,因此建立一個健全的合同管理制度就顯得尤為重要。企業應當設立合同審查、合同保存等細緻環節,並建立一支謹慎、懂法的工作團隊,對該團隊的成員進行風險意識以及《民法典》相關的培訓,使其在日常的工作當中避開詐騙陷阱。

(3)建立合同簽訂、履行監督制度。

合同詐騙發生在合同的簽訂、履行當中,因此,為了避開風險,企業應當對對方的情況時刻關注,避免其攜款潛逃。在合同簽訂時,尤其是與新客户的合同簽訂時,企業應當從多渠道、全方位瞭解對方公司的經濟狀況、信用狀況等基本信息,如果其信息有異樣或瑕疵則應當慎重簽約。在合同的履行過程中,企業應當隨時關注對方公司的履行情況以及公司目前狀況,關注其是否正常履行合約、是否有能力繼續履行合約以及履行過程中有無異樣等,這不僅能夠防止合同詐騙的發生,還能在一定程度上減少民事糾紛,防止損失。

簽訂合同本身就應該遵循公平自願平等真實的原則,如果故意隱瞞事實,用虛假的信息與人籤合同從而獲取利益,就會涉嫌合同欺詐。當達到一定數額,就會涉嫌合同詐騙罪,合同詐騙作為一種常見經濟犯罪,往往會給受害方帶來巨大的困難,部分中小企業甚至因此一蹶不振,資金鍊斷裂,最終難逃破產厄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