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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詐騙罪會被通緝嗎

信用卡詐騙罪會被通緝嗎

隨着使用信用卡的人越來越多,信用卡在豐富人們生活的同時,如果使用不慎可能會構成犯罪我國法律規定,信用卡使用達到一定額度,超過期限並在髮卡銀行催收後仍不交的,可能構成信用卡詐騙罪。那麼,信用卡詐騙罪會被通緝嗎?下面,本站小編將為您詳細介紹。

一、什麼是信用卡詐騙罪?

根據刑法第196條規定,信用卡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違反信用卡管理法規,利用信用卡進行詐騙活動,騙取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

1、使用偽造的信用卡。

所謂偽造的信用卡,是指模仿信用卡的質地、模式、版塊、圖樣以及磁條密碼等製造出來的信用卡。所謂使用,是指以非法佔有他人財物為目的,利用偽造的信用卡,騙取他人財物的行為。包括用偽造的信用卡購買商品、支取現金,以及用偽造的信用卡接受各種服務等。

2、使用作廢的信用卡。

作廢的信用卡,是指根據法律和有關規定不能繼續使用的過期的信用卡、無效的信用卡、被依法宣佈作廢的信用卡和持卡人在信用卡的有效期內中途停止使用,並將其交回髮卡銀行的信用卡,以及因掛失而失效的信用卡。此外,使用作廢的信用卡還包括使用塗改卡。所謂塗改卡是指被塗改過卡號的無效信用卡。這些信用卡本身因掛失或取消而被列入止付名單,但卡上某一個號碼被壓平後再壓上另一個新號碼用於逃避黑名單的檢索。因此,塗改卡也是偽卡的一個種類。

3、冒用他人的信用卡。

冒用是指非持卡人以持卡人的名義使用持卡人的信用卡而騙取財物的行為。根據我國有關信用卡的規定,信用卡均限於合法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轉借或轉讓,這也是各國普遍遵循的一項原則。但是,如果信用卡與身份證合放在一起而同時丟失,則可能給拾得者或竊得者創造冒用的機會。這些拾得者或竊得者在取得他人的信用卡後,可能會利用持卡人發覺遺失之前,或者利用止付管理的時間差,採取冒充卡主身份,模仿卡主簽名的手段,到信用卡特約商户或銀行購物取款或享受服務,這些都是冒用他人的信用卡進行詐騙犯罪的幾種常見情形。

4、進行惡意透支。

透支是指在銀行設立賬户的客户在賬户上已無資金或資金不足的情況下,經過銀行批准,允許客户以超過其賬上資金的額度支用款項的行為。透支實質上是銀行借錢給客户。所謂惡意透支,根據《刑法》第196條第2款的規定,是指信用卡的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並且經發卡銀行催收後仍不歸還的行為。善意透支和惡意透支的本質區別在於行為人在主觀上的差異。兩者在客觀上都是造成了透支,但善意透支的行為人主觀上有先用後還的意圖,屆時歸還透支款和利息,而惡意透支的行為人透支是為了將透支款佔為己有,根本不想償還或者也沒有能力償還,在行為上採取潛逃的方式躲避債務。

二、信用卡詐騙罪會被通緝嗎

通緝令是指公安機關依法通緝罪該逮捕而在逃的或者被拘留、逮捕後脱逃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從監獄中逃跑的罪犯而製作的法律文書。通緝令是為了捉拿應當逮捕而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而由相應主體發佈的書面告示。只能由縣以上公安機關公佈,其他任何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個人都不得自行發佈通緝令。

人民檢察院在其自偵案件的查處中,需要通緝被告人時,可在做出通緝決定後,通知公安機關,由公安機關發佈通緝令。

縣級以上的公安機關在自己管轄的地區內,可以直接發佈通緝令;超出自己管轄的地區,應當報請有權決定的上級機關決定。各級公安機關接到通緝令後,應當立即採取有效措施,積極追捕。一切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公民個人都有義務協助追捕。通緝對象被抓獲或通緝原因已消失時,發佈通緝令的機關應當立即發出撤銷通緝令的通知。

通緝的對象必須是依法應當逮捕而又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在押的犯罪嫌疑人逃跑,或者是罪該逮捕但由於某種原因而改用監視居住或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外逃,也可以採用通緝措施。

通緝的對象必須同時具備三個條件:

(1)被通緝的人必須是犯罪嫌疑人;

(2)該犯罪嫌疑人符合逮捕條件;

(3)該犯罪嫌疑人確實在逃避法律責任而下落不明。

對具備上述條件的犯罪 嫌疑人,公安機關可以發佈通緝令,採取有效措施,進行追捕。通緝令是指公安機關依法發佈的緝捕在逃犯罪嫌疑人的書面命令。通緝令一般應當寫明被通緝人的姓 名、性別、年齡、籍貫及衣着、語音、體貌等特徵和所犯罪名等,並且附照片,加蓋發佈機關的公章。緝捕歸案後,發佈通緝令的機關應當通知撤銷通緝令。

從上可知,在司法實務中,只有公安機關才是可以發出通緝令的,而被通緝的對象往往是依法應當逮捕而又在逃的犯罪嫌疑人。也就是信用卡詐騙罪符合逮捕條件又在逃的,是會被公安機關通緝的。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在線諮詢本站的相關律師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