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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詐騙多少錢可以立案

一、經濟詐騙多少錢可以立案

經濟詐騙多少錢可以立案

1、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2、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

二、詐騙罪認定

1、借款人由於某種原因,長期拖欠不還的,或者編造謊言或隱瞞真相而騙取款物,到期不能償還的,只要沒有非法佔有的目的,也沒有揮霍一空,不賴賬,不再弄虛作假騙人,確實打算償還的;還有些打借條之後偽造還款收條的,詐稱已經還款的,仍屬借貸糾紛,不構成詐騙。

2、如果確實是集資經商辦企業,但因經營不善,虧損負債,為躲債而外出,仍屬財產債務糾紛。這同詐騙犯以集資辦企業為名,撈到錢財就逃之夭夭,以實現其非法佔有的目的,有本質區別。

三、如何挽回損失金額

欺詐行為使對方產生錯誤認識,對方產生錯誤認識是行為人的欺詐行為所致,即使對方在判斷上有一定的錯誤,也不妨礙欺詐行為的成立。在欺詐行為與對方處分財產之間,必須介人對方的錯誤認識;如果對方不是因欺詐行為產生錯誤認識而處分財產,就不成立詐騙罪。欺詐行為的對方只要求是具有處分財產的權限或者地位的人,不要求一定是財物的所有人或佔有人。行為人以提起民事訴訟為手段,提供虛假的陳述、提出虛偽的證據,使法院作出有利於自己的判決,從而獲得財產的行為,稱為訴訟欺詐,成立詐騙罪。

1、要及時報警,向警方提供相應財產證據以及涉嫌詐騙人員的各種信息。返還被詐騙的錢,得看犯罪人的償還能力,如贓款被如數追回,可以全部拿回。

2、但贓款被揮霍,犯罪人又沒有其他財產可供執行的,並且他的家屬和其他人也不願意替他退贓,可委託律師律師解決。本律師具有深厚的法學理論功底,以及經濟學、財經等多專業知識,尋找案件突破口,辯明案件事實,準確適用法律。

3、不論怎樣在檢察院提起公訴時,受害人也應該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取得刑事附帶民事判決書,以便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在他有能力時得到償還。

詐騙數額較大的公共和私人財產,將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監視,並處以罰款或罰款;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況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款;如果數額特別大或有其他特別嚴重的情況,應處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並處以罰款或沒收財產,以及如何追回數額。

標籤:詐騙 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