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銷售假藥罪特別嚴重情節有哪些?
1、生產銷售假藥罪情節特別嚴重包括以下幾種情形:
(1)以麻醉藥品、精神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冒充其他藥品,或者以其他藥品冒充上述藥品的;
(2)生產、銷售以孕產婦、嬰幼兒及兒童為主要使用對象的假藥、劣藥的;
(3)生產、銷售的生物製品、血液製品屬於假藥、劣藥的;
(4)生產、銷售、使用假藥、劣藥,造成人員傷害後果的;
(5)生產、銷售、使用假藥、劣藥,經處理後重犯的;
(6)拒絕、逃避監督檢查,或者偽造、銷燬、隱匿有關證據材料的,或者擅自動用查封、扣押物品的。
2、與生產銷售假藥罪相關的《刑法》條文
第一百四十一條生產、銷售假藥,足以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50%以上2倍以下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處3年以上10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50%以上2倍以下罰金;致人死亡或者對人體健康造成特別嚴重危害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銷售金額50%以上2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本條所稱假藥,是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的規定屬於假藥和按假藥處理的藥品、非藥品。
第一百四十九條生產、銷售本節第一百四十一條至第一百四十八條所列產品,不構成各該條規定的犯罪,但是銷售金額在5萬元以上的,依照本節第一百四十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生產、銷售本節第一百四十一條至第一百四十八條所列產品,構成各該條規定的犯罪,同時又構成本節第一百四十條規定之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一百五十條單位犯本節第一百四十條至第一百四十八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條的規定處罰。
綜合上面所説的,生產、銷售假藥的行為只要實施就已經觸犯了我國的刑事法條,一般在判決時就會按犯罪的情節大小來進行處理,如果生產假藥造成他人的身體受到重傷,或者是死亡的,那麼就會加重對犯罪者的處罰,這都是有法律規定的。
-
進口文物也可能構成走私嗎?
律師解答:可能。律師解析:行為人非法進口文物的行為也是可以構成走私罪的。行為人走私國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黃金、白銀和其他貴重金屬或者國家禁止進出口的珍貴動物及其製品的,一般判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情節特別嚴重的,一般判處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
-
對於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如何判
律師解答:四種情形。律師解析: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的判罰有四種情形:1、偷逃應繳税額較大,或者一年內曾因走私被給予二次行政處罰後又走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偷逃應繳税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2、如果偷逃應繳税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
-
經濟犯罪怎麼判刑?
律師解析:經濟犯罪可以分為多種,因此其量刑標準也會隨之不同。經濟犯罪一般都是按照犯罪數額來定罪量刑。不同的經濟犯罪有不同的犯罪數額標準,主犯與從犯的量刑標準也會不一樣,經濟犯罪的種類太多,有貪污罪、受賄罪、挪用公款罪、集資詐騙罪、非法經營罪、抽逃註冊...
-
銷售假藥罪一般是如何判刑的?
律師解析:銷售假藥罪,是指銷售者違反國家藥品管理法規,銷售假藥,足以危害人體健康的行為。犯本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