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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賠償和國家補償有什麼區別?

國家賠償與國家補償的區別如下:  

國家賠償和國家補償有什麼區別?

1、兩者發生的基礎不同。國家賠償以違法為前提;而國家補償不以違法為前提。  

2、兩者性質不同。國家補償的根本屬性在於國家對特定受害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損失的填補,旨在求得因公共利益而遭受特別損失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供補救,以體現其與普通公眾間的利益平衡,並不意味着任何對國家的非難。這是最主要的區別  

3、時間要求不同。國家賠償是先有損害,後有賠償;而國家補償即可以在損害發生之前進行,也可以在損害發生之後進行。  

4、兩者承擔責任的方式不同。國家賠償責任以金錢賠償為原則,以恢復原狀,返還財產等方式為輔;國家補償責任多為支付一定數額的金錢。  

國家賠償以支付賠償金為主要方式。能夠返還財產或恢復原狀的,予以返還財產或者恢復原狀。國家賠償的計算標準如下: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賠償金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  

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權的,賠償金按照下列規定計算:  

造成身體傷害的,應當支付醫療費,以及賠償因誤工減少的收入。減少的收入每日的賠償金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最高額為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五倍  

造成部分或者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應當支付醫療費,以及殘疾賠償金,殘疾賠償金根據喪失勞動能力的程度確定,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最高額為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十倍,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為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二十倍。  

造成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對其撫養的無勞動能力的人,還應當支付生活費。造成死亡的,應當支付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總額為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二十倍。對死者生前撫養的無勞動能力的人,還應當支付生活費。  

根據我國法律來説國家賠償的金額一般根據受害人受害程度來進行賠償,國家補償是政府根據損失的物品來進行補償,兩者的性質有非常不同的地方。並且國家賠償一般支付賠償金,而國家補償只會賠償一定的金額,還需要按照損失物的估值來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