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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傷殘國家賠償標準是什麼?

2021傷殘國家賠償標準是什麼?

一、傷殘國家賠償標準的文章" target="_blank" >國家賠償標準是什麼?

根據《國家賠償法》第三十四條中的規定,造成公民身體傷害的,國家賠償金應當包括醫療費、護理費一級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其中因誤工減少的收入每日賠償金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最高為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5倍。

而最高人民法院下發通知,公佈了自2021年5月20日起作出的國家賠償決定涉及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權的賠償金標準為每日373.10元,其中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權的賠償金標準也是根據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的。

因此,造成公民身體傷害,因誤工減少收入的國家賠償金也應當是373.10元。

二、國家賠償標準相關法律規定

《國家賠償法》

第三十三條

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賠償金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

第三十四條

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權的,賠償金按照下列規定計算:

(一)造成身體傷害的,應當支付醫療費、護理費,以及賠償因誤工減少的收入。減少的收入每日的賠償金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最高額為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五倍;

(二)造成部分或者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應當支付醫療費、護理費、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康復費等因殘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繼續治療所必需的費用,以及殘疾賠償金。殘疾賠償金根據喪失勞動能力的程度,按照國家規定的傷殘等級確定,最高不超過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二十倍。造成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對其扶養的無勞動能力的人,還應當支付生活費;

(三) 造成死亡的,應當支付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總額為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二十倍。對死者生前扶養的無勞動能力的人,還應當支付生活費。

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生活費的發放標準,參照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執行。被扶養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費給付至十八週歲止;其他無勞動能力的人,生活費給付至死亡時止。

因為人身侵害很可能會讓受害人落下殘疾並影響終生,所以對人身的賠償範圍要明顯大於財產損害。總之,傷殘賠償的標準不僅要考慮到現在的治療費還要結合受害人的實際情況考慮到受害人以後的生活以及其家庭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