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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規定販毒案要多久開庭?

一、法律規定販毒案要多久開庭?

法律規定販毒案要多久開庭?

要看犯罪嫌疑人人數及案情複雜程程度,如果案件涉及多人,那可能會比較長,如果僅一個人,那會快一點,一般期限為:逮捕前拘留37天最長、逮捕後偵查除非關押2個月,最長可達7個月,審查起訴關押不超過1個半月,如果補充偵查關押1個月,一審不超過3個月,但現實中超期羈押的現象非法嚴重及普遍。

二、法律規定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第二審人民法院受理上訴、抗訴案件,應當在二個月以內審結。對於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批准或者決定,可以延長二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刑法訴訟法》第二百零二條: 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於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變管轄的案件,從改變後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理期限。

人民檢察院補充偵查的案件,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法院後,人民法院重新計算審理期限。

第二百一十四條: 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在受理後二十日以內審結;對可能判處的有期徒刑超過三年的,可以延長至一個半月。

普通程序一審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一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一個半月。特殊情況,經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批准或者決定,可以再延長一個月。

針對於審查起訴和批准逮捕雖然都是有相關的時間限制,但是並沒有明確的表示案件一般會在什麼時候進行開庭。一般來説開庭的時間要根據法院的相關日程來看。法院受理案件的起訴之後,要等待相關的排序才能夠知道開庭的具體準確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