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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計販毒60克量刑是什麼?

一、累計販毒60克量刑是什麼?

累計販毒60克量刑是什麼?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條 【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 品罪】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 品,無論數量多少,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予以刑事處罰。

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 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一)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鴉 片一千克以上、海 洛 因或者甲基 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 品數量大的;

(二)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 品集團的首要分子;

(三)武裝掩護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 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檢查、拘留、逮捕,情節嚴重的;

(五)參與有組織的國際販 毒活動的。

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鴉 片二百克以上不滿一千克、海洛 因或者甲基 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滿五十克或者其他毒 品數量較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鴉 片不滿二百克、海洛 因或者甲基苯 丙胺不滿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 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款的規定處罰。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 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 品的,從重處罰。

對多次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 品,未經處理的,毒 品數量累計計算。

二、販賣毒品的行為多種多樣。下列行為應屬於販賣毒品的行為:

(1) 將毒品買入後又轉手賣出,從中牟利的;

(2) 將家中祖傳下來的毒品賣出牟利的;

(3) 製造毒品後銷售的;

(4) 以毒品為流通手段交換商品和其他貨物的;

(5) 以毒品支付勞務費或者償還債務的;

(6) 賒銷毒品的;

(7) 介紹毒販,從中牟利的;

(8) 依法從事生產、運輸、管理、使用國家管制的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的單位和人員,違反國家規定,以牟利為目的,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員提供國家管制的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的。

販毒罪的量刑處理應當結合販毒毒品的數量來進行處理,法律上對相關量刑情節和標準對應的販毒數量進行了明確,司法機關在處理相關問題上可以對照執行,當事人也可以結合辯護人的辯護行為來合法的辯護,並對相關法律適用情況進行了解。

標籤:販毒 量刑 累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