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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傷害輕傷主犯自首怎麼判刑?

一、故意傷害輕傷主犯自首怎麼判刑?

故意傷害輕傷主犯自首怎麼判刑?

根據我國刑法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造成輕傷的,對被告人可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對於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如果賠償部分處理好,取得被害人諒解,被認定為自首,可以判處緩刑。

涉嫌犯罪要追究刑事責任,具體判處的刑期由法院根據犯罪情節綜合全案確定。因為犯罪行為給他人造成損害的,受害人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附帶民事訴訟並不會產生刑罰,屬於民事責任。如果積極退賠,達成和解協議,可以從寬處罰。

二、故意傷害犯罪和一般打架鬥毆有什麼區別?

一般毆打行為只是給他人造成暫時性的肉體疼痛,或使他人神經受到輕微傷害,但沒有破壞他人人體組織的完整性和人體器官的正常機能,故不構成犯罪。值得注意的是,有些毆打行為表面上給他人身體造成了一定的損害,但顯著輕微,即按《人體輕傷鑑定標準》不構成輕傷的,不能以故意傷害罪論處。因此,在區分故意傷害與一般毆打時,既要考慮行為是否給人體組織及器官機能造成了損害,又要考察損害的程度。

三、故意傷害犯罪構成有什麼?

1、客體要件

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身體健康權,所謂身體權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體、器官和其他組織的完整性為內容的人格權。應注意的是,侵害的是他人的身體權,因此,故意傷害自己的身體,一般不認為是犯罪。

2、客觀要件

客觀方面表現為實施了非法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為。

3、主體要件

故意傷害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並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故意傷害罪,其中,已滿14週歲未滿16週歲的自然人有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死亡行為的,應當負刑事責任;致人輕傷的,則須已滿16週歲才能構成故意傷害罪。

4、主觀要件

故意傷害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即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會造成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結果,而希望或放任這種結果的發生。

綜上所述,故意傷害他人,造成傷殘的只要是輕傷以上,就應當被追究刑事責任。如果主犯投案自首,則屬於減輕處罰情節,法院判刑不會超過三年,可能判處緩刑執行。另外,故意傷害犯罪分子還應當承擔對受害人的民事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