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故意傷害致殘是否要承擔刑事責任
一、未成年故意傷害致殘是否要承擔刑事責任?
未成年故意傷害致殘也需要承擔刑事責任,我國《刑法》第17條規定:“已滿16週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14週歲不滿16週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14週歲不滿18週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我國《刑法》第17條:
1、已滿16週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稱完全刑事責任年齡;
2、已滿14週歲不滿16週歲的人,只有在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才應當負刑事責任,稱不完全刑事責任年齡;
3、不滿14週歲的人實施任何危害社會的行為,都不負刑事責任;
4、已滿14週歲不滿18週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因此,對二被告人均應當追究刑事責任,只能從法定的年齡上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刑法規定的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傷的,處三至十年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二、未成年犯罪處罰適用哪些原則?
1、從寬處理的原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七條第三款:“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的規定,對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必須從輕或者減輕處罰。也就是説,不滿十八歲是一個法定從寬處罰的情節。至於是從輕還是減輕以及從輕的幅度,則根據具體案件確定。根據這一原則,對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週歲的未成年犯罪,原則上不應判處法定最高刑,在具體量刑時一般應將未成年人中已滿14週歲不滿16週歲的低齡犯罪者與已滿16週歲不滿18週歲的高齡犯罪者區別開來,在同一年齡段內的犯罪,在決定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時,一般也要體現不同行為人年齡上的差別。只有這樣,才能完整地體現和實現我國刑法對未成年人犯罪從輕、減輕處罰的從寬原則。
2、不適用死刑的原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49條:“犯罪的時候不滿18週歲的人和審判時懷孕的婦女,不適用死刑”的規定,未成年人不論犯何罪均不應判處死刑。這是剛性要求,不允許有任何例外。所謂犯罪的時候是指實施犯罪行為的時候。如果犯罪的時候不滿18週歲,即使審判的時候已滿18週歲也應適用本條規定。我國刑法之所以規定對不滿18週歲的人不適用死刑,主要原因在於:死刑是一種最嚴厲的刑罰,它關係到犯罪人的生死存亡。不滿18週歲的人由於未成年,還處在生理與心理髮育過程中,認識能力和控制能力都還比較弱,因此,尚未達到罪行極其嚴重、不堪改造的程度,故不宜適用死刑。
3、教育、感化和挽救的原則
因為低於18週歲的自然人都是未成年人,而並不是説低於18週歲的未成年人無論做了什麼事情都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很多家長到現在都沒有了解一下,法律上規定的對刑事責任年齡的劃分標準,低於14週歲雖然不承擔刑事責任,但監護人要承擔賠償責任。
-
故意殺人一般判幾年?
律師解析:殺人構成故意殺人罪的,最輕會被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造成嚴重後果的,量刑的期限將會被提升至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甚至可能會被判處死刑。故意殺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行為人應該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他人死亡的危害後...
-
刑事放火罪怎麼量刑處罰
律師解析:刑事放火罪的量刑處罰,主要包括:1、故意放火,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構成放火罪,應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2、如果放火行為導致人受傷、死亡或財產損失的,會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法律依據:《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放火、決水...
-
不解救被綁架兒童罪的四個構成要件是什麼
律師解析:不解救被綁架兒童罪的四個構成要件:1、不解救被綁架兒童罪的主體為負有解救職責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2、主觀方面是出於故意;3、侵害的客體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解救兒童的職務活動和國家機關的信譽;4、客觀方面即行為人接到解救要求或舉報,對被綁架的兒童不...
-
非法拘禁致人死亡定什麼罪?
律師解析:在非法拘禁過程中過失致人死亡的定非法拘禁罪,故意致人死亡的定故意殺人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故意傷害、故意殺人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