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故意傷害和相互鬥毆區別主要是什麼

一、故意傷害和相互鬥毆區別主要是什麼?

故意傷害和相互鬥毆區別主要是什麼

1、侵犯客體的不同

故意傷害罪僅僅是侵犯一個或數個被害人個體的身體健康權和生命權,相互鬥毆行為,不僅侵犯被害人的健康權和生命權,其聚眾行為和鬥毆行為還分別或共同侵犯了社會的公共秩序。

2、行為人的主觀心態不同,但鬥毆造成對方輕傷的,仍以故意傷害論處。

二、故意傷害不構成犯罪的怎麼處罰?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週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三、故意傷害罪的量刑標準是什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34條之規定:

1、犯故意傷害罪,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犯故意傷害罪,致人重傷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3、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四、涉嫌故意傷害罪從輕處罰的情形有哪些?

(1)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

(2)對於從犯,應當從輕處罰。

(3)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過失犯罪的。

(4)緊急避險或正當防衞超過必要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的,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5)對於中止犯,沒有造成損害的,應當免除處罰;造成損害的,應當減輕處罰。

(6)對於被脅迫參加犯罪的,應當按照他的犯罪情節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實際上,相互鬥毆和故意傷害是可以轉化的,但彼此都把對方打成了輕傷的話,也不是説就一定要追究雙方的刑事責任的,這種情況下雙方可以協商處理,自己是輕傷,對方是重傷的,受輕傷的一方就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責任。

標籤:鬥毆 故意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