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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刀搶劫未遂將如何處理?

持刀搶劫未遂將如何處理?

財產性犯罪是現實生活中最常見的犯罪,其中搶劫罪嚴重危及人們的人身和財產安全,所以搶劫罪是財產性犯罪中的典型。到底什麼樣的行為構成持刀搶劫,以及持刀搶劫未遂將如何處理??365律師將為您介紹相關法律。

一、什麼是搶劫罪?

搶劫罪(刑法第263條),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對財物的所有人、保管人當場使用暴力、脅迫或其他方法,強行將公私財物搶走的行為。所謂暴力,是指行為人對被害人的身體實行打擊或者強制。搶劫罪的暴力,是指對被害人的身體施以打擊或強制,藉以排除被害人的反抗,從而劫取他人財物的行為。這裏的其他方法,是指行為人實施暴力、脅迫方法以外的其他使被害人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的方法。凡年滿14週歲並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構成搶劫罪的主體。

搶劫罪是侵犯財產罪中危害性最大、性質最嚴重的犯罪。在一般情況下,凡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行奪取公私財物的行為,就具備了搶劫罪的基本特徵,構成了搶劫罪。立法上沒有搶劫的數額和情節的限制性規定。但是依照本法第13條的規定,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行為,不認為構成了搶劫罪。例如:青少年偶爾進行惡作劇式的搶劫,行為很有節制、數額極其有限,如強索少量財物,搶吃少量食品等,由於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屬於一般違法行為,尚不構成搶劫罪。持刀搶劫是一般的搶劫行為,以普通的搶劫罪對待即可。

二、持刀搶劫未遂將如何處理?

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經着手實行犯罪,由於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為犯罪未遂。搶劫侵犯的客體是人身權利和財產所有權。犯罪未遂指犯罪分子已經着手實行犯罪,由於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為犯罪未遂,所以認定搶劫是否既遂還是未遂關鍵要看是否因為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即是否造成被害人傷害或者是否已經取得了財產所有權(以脱離財產所有人的實際控制為既遂)。只要侵犯了其中的一項就足以認定搶劫既遂。

對於未遂犯的處罰原則問題,應當注意兩個方面:一是以既遂犯的處罰為參照,二是適當從寬處罰,即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根據我國《刑法》規定,搶劫罪的起刑是三年以上。當然,對於持刀搶劫未遂將如何處罰,需要看持刀搶劫的價值以及造成的社會後果。在法官量刑的時候需要判斷是否有法定量刑情節或者其他量刑情節。不同的案情會有不同的結果,具體情況需要去諮詢專業的律師,讓他們給出專業的諮詢意見和解決方法。

標籤:搶劫 持刀 未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