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教唆罪刑法232條規定內容是什麼

一、教唆罪刑法232條規定內容是什麼

教唆罪刑法232條規定內容是什麼

教唆他人殺人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論處。

如果教唆行為人的行為不很積極,作用不大,主觀願望出於善意,這時可不以犯罪論處。

但是,教唆精神病人或未成年人殺人,由於殺人者限於精神狀態或年齡因素對於殺人缺乏正確的認識和意志控制能力,對此,不僅要以故意殺人罪論處,而且還不能從輕或減輕處罰。

《刑法》第232條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殺人罪是行為犯,只要行為人實施了故意殺人的行為,就構成故意殺人罪。

由於生命權利是公民人身權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權利,因此,不管被害人是否實際被殺,不管殺人行為處於故意犯罪的預備、未遂、中止等哪個階段,都構成犯罪,應當立案追究。

二、教唆犯的具體判決

對於教唆犯的刑事責任,根據刑法的規定,分為以下三種情況:

1、教唆他人犯罪,應當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處罰。所謂教唆犯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是指教唆行為在共同犯罪中所佔的地位和它的實際危害,即教唆犯教唆的方法、手段、教唆的程度,對完成共同犯罪所起的作用,及其在實施所教唆的犯罪中所起的作用。由於教唆犯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不同,其行為的危害程度也不同,在處罰上也應有所不同,對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應按照刑法關於主犯的處罰規定處罰。

2、教唆不滿18週歲的人犯罪,應當從重處罰。這主要是因為未成年人的發育不夠成熟,辨別是非的能力較差,易受壞人教唆而陷入犯罪的歧途,所以教唆未成年人犯罪本身就是一種嚴重的犯罪行為,具有更大的社會危害性。為了保護青少年的健康成長,打擊壞人對他們的腐蝕,法律作了特別規定。

3、如果被教唆人沒有犯被教唆的罪,對於教唆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所謂“被教唆人沒有犯被教唆的罪”包括兩種情況:一是教唆犯的教唆沒有起到使被教唆人產生犯罪意圖,實施犯罪的作用,被教唆人既沒有實施教唆犯教唆的犯罪,也沒有實施其他犯罪,其教唆行為沒有造成任何實際危害結果。二是被教唆人沒有犯所教唆的罪,而犯了其他罪。不論哪一種情況,都是教唆犯罪,應當承擔刑事責任。但由於被教唆人沒有實施所教唆的罪,教唆犯的教唆行為尚未造成實際的危害結果,或者雖造成危害結果,但與其教唆行為沒有因果關係,因而對教唆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九條規定:教唆他人犯罪的,應當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處罰。教唆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的,應當從重處罰。

其實,這些容易受他人教唆犯罪的人,還缺乏自我保護意識。就算當時他們受到了別人的威脅,也別無選擇,但他們應該在這個過程中。保持理智的態度,學會向國家有關部門求助,不要讓一些不義的人拿自己當槍口。而且,大家要知道,如果教唆他人犯罪,也是要負刑事責任的。

標籤:刑法 教唆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