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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傷害案民事訴訟的期限是多久?

一、故意傷害案民事訴訟的期限是多久?

故意傷害案民事訴訟的期限是多久?

根據《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規定,訴訟時效應該為三年。

1、下列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一年:

(1)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

(2)出售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聲明的。

(3)延付或拒付租金的。

(4)寄存財物被丟失或被損壞的。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第一百八十九條  

當事人約定同一債務分期履行的,訴訟時效期間自最後一期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

二、附帶民事起訴狀

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是指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在刑事訴訟過程中依法要求被告人或其他責任人員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文書。

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由首部、正文和尾部組成。

首部應當寫明:

(1)文書名稱,即“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

(2)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職業或者工作單位和職務、住址。

正文應當寫明:

(1)訴訟請求;

(2)事實與理由;

(3)證明損失的證據等。

訴訟請求,應當寫明請求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賠償的項目和具體數額。事實,應當寫明因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的犯罪行為給被害人、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造成實際經濟損失的情況。理由,應當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寫明為什麼應當電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承擔民事責任。證明損失的證據,應當一一列明名稱、種類及來源。

尾部應當寫明:

(1)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稱;

(2)附帶民事起訴狀的份數;

(3)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簽名或者蓋章;

(4)具狀時間。

由於附帶民事訴訟是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提起的,檢察機關已經對犯罪行為提起公訴,因此,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中應當重點寫明被告人的犯罪行為給被害人造成物質損失的情況及有關證據。

如果説公民的人身財產安全受到了他人的侵犯後,受害人也是可以及時報案並通過公訴機關在追擊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責任的,如果説在被侵犯的過程中因為犯罪嫌疑人的行為造成財產也受到了損失後,受害人也是可以提起刑事訴訟的過程中附帶民事賠償訴訟請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