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鉅額財產來源不明數額認定
職務犯罪辯護律師解答1.5W
刑法第395條第一款規定:"國家工作人員的財產或者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差額巨大的,可以責令説明來源。本人不能説明其來源是合法的,差額部分以非法所得論,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財產的差額部分予以追繳。"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立案偵查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試行)》的有關規定,涉嫌鉅額財產來源不明,數額在30萬元以上的,應予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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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犯罪怎麼分配監獄
職務犯罪是,指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工作人員利用已有職權,貪污、賄賂、徇私舞弊、濫用職權、玩忽職守,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破壞國家對公務活動的規章規範,依照刑法應當予以刑事處罰的犯罪,包括《刑法》規定的“貪污賄賂罪”、“瀆職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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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資金罪量刑最新標準
挪用資金罪是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或者雖未超過三個月,但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進行非法活動的行為。《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條第一款規定:公司、企業或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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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潛逃如何判定
挪用公款潛逃不構成挪用公款罪,而是構成了貪污罪。指國家工作人員為逃避責任而攜帶公款逃跑,這裏攜帶公款即表明了不願歸還的意圖,存在非法佔有的目的,故根據司法解釋,將攜帶挪用的公款潛逃以貪污論。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挪用公款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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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會追回嗎
會,挪用公款可以報警解決,由刑警隊立案偵查對被挪用的贓款追回。按照規定,挪用公款存入銀行、用於集資、購買股票、國債等,屬於挪用公款進行營利活動。所獲取的利息、收益等違法所得,應當追繳,但不計入挪用公款的數額。《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條: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