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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姦未遂證據不足取保候審後怎麼辦

強姦未遂證據不足取保候審後怎麼辦

從社會廣義認識上講,凡一方以暴力手段或者威脅手段強迫另一方與之發生性關係的行為,都屬於強姦(即如果女性強迫男性與其發生性行為,在多數人看來,也屬於強姦行為)。當被害人因為酒精或藥物或宗教影響等而無法拒絕進行性行為時,與其發生性行為也被視為強姦。而教唆、幫助男子強姦婦女的女子,也可以成為強姦罪的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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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一下強姦未遂已證據不足取保候審後會怎麼辦?

提問

強姦未遂被取保候審過後該怎麼辦

事情是這樣的,在2021年年初一個同事把我哄騙到了他的住處,把我的衣服強行脱掉,被我以自殺的方式強烈制止後終止了行為。遂即就去派出所報案把他抓住了,當時公安機關審查完就送到看守所移交檢察院了。我由於不懂法以為這樣就可以判刑由於心情的原因就換了手機號回老家了。直到前幾天我才知道那個人被關押了十幾天取保候審了,後來就徹底釋放了。我問檢察院的人他們説當時聯繫不上我,只好做取保候審。我想請問一下,當時我還小不懂法,可是他對我的身心造成了嚴重的傷害,我想讓法律制裁他,我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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皆有可能836

來自法律法規類芝麻團 2021-10-08

強姦未遂已正式逮捕,只要符合取保候審條件,就可以申請取保候審。

取保候審,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訴訟中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機關對未被逮捕或逮捕後需要變更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為防止其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責令其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並出具保證書,保證隨傳隨到,對其不予羈押或暫時解除其羈押的一種強制措施。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