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單位能否成立拐賣兒童罪

單位不構成拐賣婦女兒童犯罪。拐賣婦女兒童罪是指以出賣為目的,拐騙、綁架、收買、販賣、接送、中轉婦女、兒童的行為。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如果是多人蔘加的犯罪,屬於團伙犯罪,單位不構成拐賣婦女兒童犯罪。拐賣兒童罪現行《刑法》未規定為單位犯罪。

單位能否成立拐賣兒童罪

法律依據:《刑法》 第240條

拐賣婦女、兒童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一)拐賣婦女、兒童集團的首要分子:(二)拐賣婦女、兒童三人以上的;(三)姦淫被拐賣的婦女的;(四)誘騙、強迫被拐賣的婦女賣淫或者將被拐賣的婦女賣給他人迫使其賣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