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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罪的數額如何確定

詐騙罪的數額如何確定
律師解答:法律規定和具體犯罪情形。律師解析:詐騙罪的數額認定依照法律規定認定。
詐騙罪的數額認定標準:
1、詐騙公私財物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2、詐騙公私財物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詐騙公私財物五十萬元以上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詐騙行為侵犯的也是他人公私財物的所有權,當然這與搶奪行為、盜竊行為也有很大的不同。
一般詐騙是採取虛構事實、編造謊言的方式,讓對方心甘情願的交付自己的財物。
不過這樣的行為也是很惡劣的,而在我國也規定有詐騙罪,不過要根據具體的數額才能確定是否構成此罪。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
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