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刑事被害人有精神損害賠償權嗎

沒有。受害人因犯罪行為遭受精神損失而主張精神損害賠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不管是在刑事附帶民事訴訟還是單純的民事訴訟程序中,只要受害人的精神損失是犯罪行為造成的,其訴請的精神損害賠償均無法獲得司法救濟。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三十八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對證據收集的合法性進行審查,並根據刑事訴訟法和本解釋的有關規定作出處理:
(一)第一審人民法院對當事人及其辯護人、訴訟代理人排除非法證據的申請沒有審查,且以該證據作為定案根據的;
(二)人民檢察院或者被告人、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第一審人民法院作出的有關證據收集合法性的調查結論,提出抗訴、上訴的;
(三)當事人及其辯護人、訴訟代理人在第一審結束後才發現相關線索或者材料,申請人民法院排除非法證據的。

刑事被害人有精神損害賠償權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