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拐賣兒童能否到法院起訴

拐賣兒童案件屬於刑事案件,報警就可以,公安局立案偵查後,構成犯罪的會由檢察院批准逮捕,檢察院起訴到法院,之後由法院判決,不是由個人來起訴的。
根據我國《刑法》第八十七條中的規定,刑事犯罪是有起訴期限的,一旦超過了,法院就不接受這起案件的訴訟了。如果拐賣兒童行為人,根據法律,需要處以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那麼他的最長起訴期是十年,過期自己負責。

拐賣兒童能否到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四十條

拐賣婦女、兒童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並沒收財產:(一)拐賣婦女、兒童集團的首要分子;(二)拐賣婦女、兒童三人以上的;(三)姦淫被拐賣的婦女的;(四)誘騙、強迫被拐賣的婦女賣淫或者將被拐賣的婦女賣給他人迫使其賣淫的;(五)以出賣為目的,使用暴力、威脅或者麻醉方法綁架婦女、兒童的;(六)以出賣為目的,偷盜嬰幼兒的;(七)造成被拐賣的婦女、兒童或者其親屬重傷、死亡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八)將婦女,兒童賣往境外的。拐賣婦女、兒童是指以出賣為目的,有拐騙、綁架、收買、販賣、接送、中轉婦女、兒童的行為之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