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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和拘役哪個嚴重

拘留是刑事強制措施的一種,尚未判處刑事責任。拘役屬於現行刑罰,已判處刑事責任。所以,拘役比拘留嚴重。拘役是指短期剝奪罪犯人身自由,就近拘禁並強制勞動的刑罰。拘役的期限為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數罪併罰時最高不能超過1年。
《刑法》第四十二條
《刑法》第四十四條

拘留和拘役哪個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