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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樣才會構成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罪?

怎麼樣才會構成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罪?
律師解析:構成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罪的要素為: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對國(邊)境的正常管理秩序。客觀方面表現為非法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的行為。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即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實施了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行為的自然人。本罪在主觀方面是直接故意。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一十八條
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集團的首要分子;
(二)多次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或者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人數眾多的;
(三)造成被組織人重傷、死亡的;
(四)剝奪或者限制被組織人人身自由的;
(五)以暴力、威脅方法抗拒檢查的;
(六)違法所得數額巨大的;
(七)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