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批准逮捕後家屬如何做

批准逮捕後家屬可以和公檢法溝通,爭取從輕處理。如果涉及民事賠償的責任,家人可以和受害人協商,只有民事部分了結了,刑事部分才可以從輕處罰,同時宣告緩刑。

批准逮捕後家屬如何做

法律依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

第一百四十二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決定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憑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決定逮捕的法律文書製作逮捕證並立即執行。必要時,可以請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協助執行。執行逮捕後,應當及時通知決定機關。公安機關未能抓獲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應當將執行情況和未能抓獲的原因通知決定逮捕的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對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逃的,在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撤銷逮捕決定之前,公安機關應當組織力量繼續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