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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職會調查婚姻嗎

入職會調查婚姻嗎
律師解析:1、不會,新員工入職不需要坦白婚姻狀況。
2、員工的婚姻狀況,不是用人單位招聘必須瞭解的信息。用人單位有權瞭解員工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員工應當如實説明。
3、但是,婚姻和生育狀況不屬於“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信息。新員工在應聘時可以拒絕回答。即使回答不真實,單位也沒有權利追究法律責任。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條
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衞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
勞動者應當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衞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