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一年是怎樣的意思

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一年的意思是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且對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的處罰結果一年內暫不執行,由特定機構對罪犯一年內的表現進行考察,決定是否執行有期徒刑六個月。如果在一年內沒有犯新罪或者查出其他罪原判刑罰不再執行。緩刑是指對觸犯刑律,經法定程序確認已構成犯罪、應受刑罰處罰的行為人,先行宣告定罪,暫不執行所判處的刑罰。判處緩刑的條件一是被判處拘役或者短期有期徒刑;二是犯罪分子確有悔改表現,法院認為暫不執行所判刑罰也不致再危害社會;三是罪犯不屬累犯和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被判處緩刑需要繳納罰金,罰金數額一般按照犯罪情節來決定。緩刑考驗期限,從判決宣判之日起計算,即判決宣判之日。宣告緩刑的判決發生法律效力之後,人民法院應將判決書、執行通知書送交罪犯所在地的公安機關,由公安機關將罪犯交由所在單位或基層組織予以考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二條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五十二條判處罰金,應當根據犯罪情節決定罰金數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九條對被判處管制、宣告緩刑、假釋或者暫予監外執行的罪犯,依法實行社區矯正,由社區矯正機構負責執行。

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一年是怎樣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