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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安全法隱私保護的條款是什麼

一、《網絡安全》隱私保護的條款是什麼?

網絡安全法隱私保護的條款是什麼

第四十條 網絡運營者應當對其收集的用户信息嚴格保密,並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護制度。

第四十一條 網絡運營者收集、使用個人信息,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公開收集、使用規則,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範圍,並經被收集者同意。

網絡運營者不得收集與其提供的服務無關的個人信息,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雙方的約定收集、使用個人信息,並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與用户的約定,處理其保存的個人信息。

第四十二條 網絡運營者不得泄露、篡改、毀損其收集的個人信息;未經被收集者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個人信息。但是,經過處理無法識別特定個人且不能復原的除外。

網絡運營者應當採取技術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確保其收集的個人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毀損、丟失。在發生或者可能發生個人信息泄露、毀損、丟失的情況時,應當立即採取補救措施,按照規定及時告知用户並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第四十三條 個人發現網絡運營者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或者雙方的約定收集、使用其個人信息的,有權要求網絡運營者刪除其個人信息;發現網絡運營者收集、存儲的其個人信息有錯誤的,有權要求網絡運營者予以更正。網絡運營者應當採取措施予以刪除或者更正。

第四十四條 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竊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獲取個人信息,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個人信息。

第四十五條 依法負有網絡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必須對在履行職責中知悉的個人信息、隱私和商業祕密嚴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二、網絡隱私權的內容有哪些?

網絡隱私權是隱私權在網絡中的延伸,是指自然人在網上享有私人生活安寧、私人信息、私人空間和私人活動依法受到保護,不被他人非法侵犯、知悉、蒐集、複製、利用和公開的一種人格權;網絡隱私權具體包含以下權利:

1、知情權。清楚明白地告知用户收集了哪些信息,這些信息的用途是什麼。用户不僅有權知道網站收集了哪些信息,以及這些信息的內容是什麼,而且用户還有權知道這些信息將用於什麼目的,以及該信息會與何人分享。當網站蒐集的是用户的個人信息資料時,用户就有權知道上述事項,否則這種知情權是不完整的,當然也就無法充分、正確地行使選擇權。

2、選擇權。讓消費者擁有對個人資料使用用途的選擇權。

3、合理的訪問權限。消費者應該能夠通過合理的途徑訪問個人資料並修改錯誤信息或刪除數據。

4、控制權。這一權利包括通過合理的途徑訪問個人資料,並針對錯誤的個人信息進行修改、補充、刪除,以保證個人信息資料的準確、完整。有人把其中的部分內容稱之為,“合理的訪問權限”和“保證信息的準確無誤權”,“維護信息的完整權”等等。本文認為這些內容關係密切相互影響,將之合併為一項權利便於行使。

5、安全請求權。不論網站所收集的是何種個人信息只要涉及到網絡隱私權,就必然與信息資料的安全問題有密切關係。不論是人為的信息泄露或被竊取,還是技術上的缺陷,操作上的失誤致使信息資料的或者數據的丟失,都將嚴重地影響着個人信息資料的正常使用和用户網絡隱私權的保護,所以個人信息資料的安全是網絡隱私權制度的基礎。

6、利用限制權。網站向用户收集資料,特別是個人資料的同時,要向用户提供服務,以作為對價。其目的是要對該信息的利用。網站對個人信息資料合法、合理的利用不僅會為網站的經營帶來可觀的經濟利益,而且對個人資料的進一步加工、整理後進入信息自由流通領域,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信息流通量,對整個網絡事業的發展是有利的。

從中我們能夠看出,《網絡安全法》隱私保護的條款主要體現在第40條到第45條的規定。主要是針對網絡運營商,對於使用網絡的這些客户的信息要注意保護,除了跟客户當前的操作有關的信息以外,跟服務無關的個人信息是不允許隨便收集的,並且在徵收個人信息的時候必須要經過當事人的同意,且網絡運營商自己也要注意維護網站的安全,客户的信息隨意被泄露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

標籤:網絡安全 隱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