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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購法院管轄權

網購法院管轄權

受案範圍,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具有國家行政職權的機關和組織及其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為不服,依法提起訴訟的,屬於人民法院行政訴訟的受案範圍。公安機關和司法機關都有明確的管理範圍,比如普通的基層法院不能審理涉外專利侵權案件,這在法律中有明確的規定,所以,當事人在起訴時候,一定要明確是否在該法院的受理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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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確定網購糾紛管轄法院



  1、協議管轄

民事訴訟法》規定,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在書面合同中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即若網絡購物雙方在合同的管轄上籤訂有協議,應遵守協議。當事人一旦選擇了唯一確定的管轄法院,則不得隨意進行變更。


  2、法定管轄

如果雙方沒有簽訂管轄協議或者協議無效時,則根據民訴法的規定進行法定管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四條規定,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據此,網購糾紛的當事人應該由賣方的住所地,或者是買賣合同的履行地的人民法院進行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