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仲裁有沒有時效
仲裁一般是當事人根據他們之間訂立的仲裁協議,自願將其爭議提交由非司法機構的仲裁員組成的仲裁庭進行裁判,並受該裁判約束的一種制度。仲裁活動和法院的審判活動一樣,關乎當事人的實體權益,是解決民事爭議的方式之一。仲裁機構通常是民間團體的性質,其受理案件的管轄權來自雙方協議,沒有協議就無權受理。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勞動關係確認申請仲裁期限有沒有時效
勞動爭議都有訴訟時效,但是確認事實勞動關係卻不是一個具體的訴。當勞動關係發生爭議時,仲裁機構或法院自然會審理一個大前提,就是勞資雙方是否存在“勞動關係”。而不會將一個獨立的,是否存在勞動關係的問題單獨審理,因為這樣沒有意義。所以,可以得出這麼一個結論:確認事實勞動關係不需要訴訟時效,用更專業的法律用語來説就是,訴訟時效只針對形成權(一種權利),而不針對一種法律關係,不適用於確認之訴。 你這個問題的答案為:否。
以下為勞動案件訴訟時效的參考: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
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
勞動仲裁能否裁決社會保險
一、勞動仲裁能否裁決社會保險一般不進行裁定。仲裁一般是當事人根據他們之間訂立的仲裁協議,自願將其爭議提交由非司法機構的仲裁員組成的仲裁庭進行裁判,並受該裁判約束的一種制度。仲裁活動和法院的審判活動一樣,關乎當事人的實體權益,是解決民事爭議的方式之一...
-
合同糾紛問題怎麼處理
律師解答:協商、調解、仲裁、訴訟。律師解析:針對合同糾紛,解決問題可以通過以下方式進行:1、協商解決;2、通過第三者調解解決;3、申請仲裁: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按照協議約定的仲裁條款或者事後達成的書面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4...
-
知識產權侵權能夠仲裁嗎
律師解析:簽訂了有效的仲裁協議,符合申請仲裁的條件,知識產權侵權糾紛能夠仲裁。著作權糾紛能夠調解,也能夠根據當事人達成的書面仲裁協議或者著作權合同中的仲裁條款,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當事人沒有書面仲裁協議,也沒有在著作權合同中訂立仲裁條款的,能夠直接向人民...
-
補課機構欺騙學員退費金額太少可以咋樣辦
律師解析:1.補課機構欺騙學員退費金額太少可以採取協商、調解、仲裁、起訴等方式處理。2.雙方當事人先溝通,協商達成一致;無法達成一致的,可以請求相關機構進行調解;合同約定了仲裁條款或達成仲裁協議的,可以申請仲裁;以上方式無法解決糾紛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