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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解決的是橫向經濟糾紛嗎

仲裁2.65W

一、仲裁解決的是橫向經濟糾紛嗎?

仲裁解決的是橫向經濟糾紛嗎

仲裁解決的是橫向經濟糾紛,因為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才能申請仲裁。

《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

第二條 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可以仲裁。

第三條 下列糾紛不能仲裁:

(一)婚姻、收養、監護、扶養、繼承糾紛;

(二)依法應當由行政機關處理的行政爭議。

第四條 當事人採用仲裁方式解決糾紛,應當雙方自願,達成仲裁協議。沒有仲裁協議,一方申請仲裁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

第五條 當事人達成仲裁協議,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協議無效的除外。

二、怎麼申請仲裁?

《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

第二十二條 當事人申請仲裁,應當向仲裁委員會遞交仲裁協議、仲裁申請書及副本。

第二十三條 仲裁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二)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

(三)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第二十四條 仲裁委員會收到仲裁申請書之日起五日內,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受理,並通知當事人;認為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當事人不予受理,並説明理由。

第二十五條 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後,應當在仲裁規則規定的期限內將仲裁規則和仲裁員名冊送達申請人,並將仲裁申請書副本和仲裁規則、仲裁員名冊送達被申請人。

被申請人收到仲裁申請書副本後,應當在仲裁規則規定的期限內向仲裁委員會提交答辯書。仲裁委員會收到答辯書後,應當在仲裁規則規定的期限內將答辯書副本送達申請人。被申請人未提交答辯書的,不影響仲裁程序的進行。

對於民眾、法人組織來講,民眾如果和行政單位之間因某些事情引發了爭議,解決方法只能是申請複議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意思就是縱向經濟糾紛不能通過仲裁處理,行政單位也不會和民事主體之間簽訂仲裁協議的。

標籤:經濟糾紛 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