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成立未生效想解除可以嗎?
一、合同的成立未生效想解除可以嗎
已成立未生效合同可以解除,我國《民法典》(2021.1.1生效)並未規定合同解除的對象必須是成立並生效的合同;其次,成立但未生效的合同,同樣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有權按照法律的規定,選擇用解除合同的方式來終止該類型合同的法律約束力,即使附有生效條件所約定的義務。比如報批義務,相對於主合同義務同樣具有獨立性,可以適用預期違約的法理,賦予合同解除權;再者,從市場交易的經濟效率角度出發,若因惡意相對人,使合同長期處於未生效狀態,為了維護當事人利益最大化,行使合同解除權是最直接和有效的保護途徑。
合同只有在依法成立並生效後,才存在解除,無效合同、可撤銷的合同不存在合同的解除問題。但已經成立但尚未生效的合同是否可以作為解除的對象呢?如果合同已經成立但尚未生效,此時一方當事人實行了嚴重的違法或損害對方當事人合法權益的行為,致使對方當事人若繼續固守該合同,期待合同生效,就會遭受重大損失——在這種情況下,對方當事人主張解除該合同,應否得到支持?這是司法實務經常遇到的現象,也是一個亟待解決的問題。
二、法律依據
根據《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 【合同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需要明確的是,對於雙方簽訂的合同是具備法律效力的,在雙方協商一致並簽訂後,是不可以隨意解除和更改的,但涉及到存在法定可以解除的條件時,則可以依法解除合同,具體情況下由雙方協商進行解除處理,避免發生矛盾和糾紛。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
抵押合同無效的後果損失承擔
律師解析:擔保合同無效的法律後果主要是合同所設定的保證、抵押、質押或其他擔保形式不發生擔保效力,擔保人還可能承擔擔保合同以外的其他民事責任。擔保合同無效時,產生締約過失責任。抵押合同是抵押權人(通常是債權人)與抵押人(既可以是債務人,也可以是第三人)簽訂的...
-
多重買賣合同的效力怎樣
律師解答:數個買賣合同一般是有效的。律師解析:出賣人就同一標的物訂立多重買賣合同,合同均不具有《民法典》規定的無效情形,買受人因不能按照合同約定取得標的物所有權,請求追究出賣人違約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在一物多重買賣的情況下,則數個買賣合同均是有效的...
-
合同無效的情形法律是怎樣規定的
律師解析:法律規定合同無效的情形分別如下:違背公序良俗的合同無效;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合同無效;無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合同無效;行為人虛假意思表示簽訂的合同無效;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合同無效;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據:《...
-
地役權合同生效的條件是哪些?
律師解析:地役權是一種獨立的物權,在性質上屬於用益物權的範圍,是按照合同約定利用他人的不動產,以提高自己不動產效益的權利。地役權的生效條件是:1.合同形式要採用書面形式;2.合同內容要完整,包含當事人姓名、位置等信息;3.合同生效時應該去相關機構進行登記。設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