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訴訟仲裁 > 治安管理

進看守所手機要怎樣處理

看守所在收押犯罪嫌疑人時,會扣押其隨身物品、外衣、鞋子,該人只着內衣及號服進入監舍。該人物品會有看守所開具一式三份扣押物品清單,在該人出所時持清單,領回扣押物品。在押人員如攜帶危險品未被發覺的,違反看守所監規,會被加戴械具、嚴格監控。

進看守所手機要怎樣處理

進看守手機怎麼處理的問題,需要分情況討論。如果手機作為犯罪工具,則會予以沒收,經法院判決後上交國庫。若手機不作為犯罪工具,將會由辦案單位或者看守所代為保管,在合適的時間通知家屬領回或者出所時發還。

根據《看守所條例》第十一條規定,看守所收押人犯,應當對其人身和攜帶的物品進行嚴格檢查。非日常用品應當登記,代為保管,出所時核對發還或者轉監獄、勞動改造機關。違禁物品予以沒收。發現犯罪證據和可疑物品,要當場製作記錄,由人犯簽字捺指印後,送案件主管機關處理。

標籤: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