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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人員打架鬥毆治安處罰如何處理?

一、公職人員打架鬥毆治安處罰如何處理?

公職人員打架鬥毆治安處罰如何處理?

公職人員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被處罰的,對公職人員可以給予行政處分,如給予警告、記過等。如果情節嚴重的有可能被開除。

《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

第六條 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的種類為:

(一)警告;

(二)記過;

(三)記大過;

(四)降級;

(五)撤職;

(六)開除。

第七條 行政機關公務員受處分的期間為:

(一)警告,6個月;

(二)記過,12個月;

(三)記大過,18個月;

(四)降級、撤職,24個月。

第三十一條 吸食、注射毒品或者組織、支持、參與賣淫、嫖娼、色情淫亂活動的,給予撤職或者開除處分。

第三十二條 參與賭博的,給予警告或者記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記大過或者降級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職或者開除處分。

為賭博活動提供場所或者其他便利條件的,給予警告、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職或者開除處分。

在工作時間賭博的,給予記過、記大過或者降級處分;屢教不改的,給予撤職或者開除處分。

挪用公款賭博的,給予撤職或者開除處分。

利用賭博索賄、受賄或者行賄的,依照本條例第二十三條的規定給予處分。

二、治安處罰後可以再刑事處罰嗎

違反治安管理規定的行為雖然也具有一定的社會危害性,但尚未達到犯罪的嚴重程度,違法行為人尚無須接受刑事處罰,而由公安機關依據有關治安處罰的法律規定予以處罰即可。但無論是治安處罰還是刑事處罰,都要遵循處罰法定原則,也就是説該主體是否有權實施處罰,處罰的程序、種類、範圍等均為犯罪行為的,依照法律定罪處罰;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不得處罰。

公民存在違法行為的,即使受過治安處罰,但如果情節嚴重,社會危害性大的,涉嫌刑事犯罪,公安機關有權依法按刑事案件進行立案偵查,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所以公職人員不能違反相關紀律,否則也會受到對應的法律制裁,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所以在實際生活中,不管是公職人員還是公民,都應該遵紀守法,不得做違反法律的事情,否則的話造成的不良後果都只能由個人來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