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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鬥毆治安立案後怎麼處理

一、打架鬥毆治安立案後怎麼處理

打架鬥毆治安立案後怎麼處理

如果達到輕傷以上的程度,那麼這個案件屬於刑事案件,需要對犯罪嫌疑人採取強制措施,對其進行審訊取證,然後偵查結束後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檢察院審查之後認為案件構成犯罪的,向人民法院起訴,經法院開庭審理判決。

如果沒有達到輕傷程度,比如造成輕微傷或者沒有造成傷害。這種就屬於一般的治安案件。公安機關可以做出行政處罰。一般情況下打架的話會處以五到十天治安拘留,還有可能會處以一定金額的罰款。

二、打架報案後可以撤案嗎

打架如果造成一方或雙方輕傷以上的,就構成傷害罪,已經報案就進入司法程序,是不允許撤案的。但受害人可以出具諒刑事解協議,作為法院對犯罪嫌疑人量刑時酌定從輕減輕的情節。如果屬於輕微傷的,雙方經過協商達成和解的,可以一同到派出所要求撤案。

三、打架立案多久必須結案

打架立案後應當在受理後二個月以內結案,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打架可能涉及尋釁滋事和故意傷害,都是公訴案件,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

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於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變管轄的案件,從改變後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理期限。人民檢察院補充偵查的案件,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法院後,人民法院重新計算審理期限。

只要是構成犯罪的情況下,當事人雙方是不可以進行協商撤案的。如果情節比較輕,不構成犯罪的,一般會進行治安處罰,那麼雙方可以協商進行撤案。受害人的傷情構成輕度損害的情況下,就是屬於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