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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打成輕傷二級可以賠多少錢?

一、被打成輕傷二級可以賠多少錢?

被打成輕傷二級可以賠多少錢?

在輕傷害案件中,法律對傷害賠償的標準並沒有具體規定,需要由雙方協商,但可以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有關規定執行,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二、構成輕傷二級會如何處罰?

被人打成輕傷二級的,會對施暴人按照故意傷害罪定罪處罰,並且會要求施暴人按照被害人的傷情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

根據《刑法》第234條規定,故意傷害罪的處罰如下:

1.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三、輕傷不立案標準是什麼?

輕傷不立案標準是沒有報警的情況之下不予立案輕傷的只要是報警了就可以立案,不立案的話一般都是屬於沒有報警的,要是發現報警後公安沒有立案可以找領導進行反映,要是沒有結果可以直接起訴。

我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二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對於報案、控告、舉報和自首的材料,應當按照管轄範圍,迅速進行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應當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不予立案,並且將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請複議。”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三條規定:“人民檢察院認為公安機關對應當立案偵查的案件而不立案偵查的,或者被害人認為公安機關對應當立案偵查的案件而不立案偵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的,人民檢察院應當要求公安機關説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檢察院認為公安機關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應當通知公安機關立案,公安機關接到通知後應當立案。”你的傷情經鑑定為輕傷,已經達到故意傷害的立案標準,因此,如果公安機關不予立案,你可以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申請複議,也可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要求公安機關説明不予立案的理由。

綜合上面所説的,構成輕傷二級已經構成了刑事犯罪,對於犯罪者不僅要承擔刑事責任,還需要承擔民事的賠償,但對於賠償的標準就需要由雙方來進行協商,如果因傷情不能工作的,那麼還可以要求誤工費的賠償,所以,自己的權益就一定要懂得自己保護。

標籤:輕傷 二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