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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打架24小時調解不成就拘留嗎

打架並不是就特定了是屬於民事糾紛或者刑事案件的,已經直接把人打死的情況下就算願意接受調解,公訴方也會依法提起訴訟的,但是一般情況下的小打小鬧派出所是會對雙方進行調解的。不過也不見得所有的打架,在工作人員的主持之下都能夠調解出一個具體的結果的,所以有人擔心的就是,在我國打架24小時調解不成就拘留嗎?

在我國打架24小時調解不成就拘留嗎

一、在我國打架24小時調解不成就拘留嗎?

並不是必須要拘留。

根據雙方大家鬥毆情節惡性來進行處罰,可能面臨罰款、拘留十五天的行政處罰,情節嚴重造成輕傷以上後果還會涉嫌故意傷害罪,要追究刑事責任。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14週歲的人或者60週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二、打架鬥毆可能涉及刑事犯罪

打架鬥毆如果造成輕傷以上,就構成故意傷害罪,要判刑的。按照下面的條款判處。

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故意傷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為。司法實踐中對本罪的認定和處罰應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1、行為人有非法故意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為是構成本罪的關鍵。對此應注意以下兩點:

(1)傷害行為的非法性是構成本罪的前提。如果傷害行為是合法的,如正當防衞或者緊急避險過程中造成一定傷害的,則不構成犯罪;

(2)本罪故意傷害的必須是他人的身體健康。自傷行為不能構成本罪,特殊情況下可能構成其他罪,如軍人戰時為逃避軍事義務自傷身體的,應按照刑法第434條的規定,以戰時自傷罪論處。

2、構成本罪的傷害程度限於輕傷、重傷、傷害致死三種情況。輕傷以下的輕微傷和一般的毆打行為,不能構成本罪。至於重傷、輕傷、輕微傷區分的標準,應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聯合發佈的《人體重傷鑑定標準》和《人體輕傷鑑定標準(試行)》的規定為.

3、本罪主體的刑事責任年齡因傷害程度的不同而有不同的要求,致人重傷或者傷害致人死亡的,刑事責任年齡為已滿14週歲不滿16週歲;致人輕傷的,則須已滿16週歲才能構成本罪。

4、對於刑法明確規定以其他罪論處的故意傷害行為,應按照刑法有關條款定罪處罰,而不能以本罪論處。

在派出所調解不成的情況下,應該是當中的被打者抓緊時間準備民事訴訟的,或者公安機關會根據實際情況,對主要責任人進行罰款,沒有規定只要調解不成的就必須要拘留,而且打架同時又分為治安拘留和刑事拘留這兩種不同的狀況,簡單的一時衝動的打架的行為有可能後果都是非常嚴重的。